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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安市洪田经黄龙至忠洛公路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0年08月26日 00:00 (星期三)     来源: 永安市
摘要:

核心提示:5. 土地征收补偿及青苗补偿、房屋(住宅)及附属设施等拆迁补偿、个别特殊的建(构)筑物拆迁补偿、坟墓迁移补偿、其他补偿和房屋附属物及建(构)筑物补助、房屋二次装修和房屋附属物补偿的标准详见附件。按阔叶树标准补偿。(三)房屋二次装修和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附件2:房屋二次装修和房屋附属物补偿指导单价表)。

内容:

  一、文件出台背景

  因永安市洪田经黄龙至忠洛公路工程建设,需要对涉及公路沿线的洪田、黄龙、忠洛三个村开展征地补偿工作。近三年来,洪田镇组织实施了溪源水库、东上公路等重大项目的征迁工作,人民群众对征迁的标准比较满意。结合洪田镇公路建设补偿标准实际情况,拟定了《(永安市洪田经黄龙至忠洛公路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实施方案》。

  二、出台政策依据

  (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2010〕15号);

  2.《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明政文〔2012〕241号);

  (永政办〔2015〕132号)。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做好永安市洪田经黄龙至忠洛公路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工作,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镇为基础、农民参与”的原则,洪田镇、村应做好征地户的政治思想和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征地户必须服从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拆迁或移除,不得借故拖延和提出无理要求。

  (三)征迁组织工作

  实行“市指导、镇负责、村落实、户执行、业主配合”的管理机制和组织方式,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整个征地补偿工作顺利展开。

  项目实施期间,公安、信访、民政、司法等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积极参与,严防和打击不法分子趁机行窃、挑拨、制造事端等行为。解决征地户上访,及时处理相关矛盾和纠纷,做到依法征迁,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永安市洪田经黄龙至忠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根据项目建设征地补偿投资概算方案执行,负责补偿投资实施计划的编制和落实。

  本实施方案所涉及到与产权人的征地搬迁补偿协议,由洪田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

  (四)征迁范围内的各类实物认定时间截止

  征迁范围内的各类实物认定时间截止2020年8月10日永安市洪田经黄龙至忠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发布《关于永安市洪田经黄龙至忠洛公路工程规划建设控制范围保护与管理的通告》,并以测量普查认定的数量为准,通告发布后新增的各类实物不予补偿。

  (五)征地土地补偿费资金分配。

  耕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经营管理单位。但原土地所有权单位没有条件调整数量与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补偿费应按不少于70%的比例给被征地农民。

  征地土地补偿费资金分配。各有关村应制定征地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并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六)补偿标准

  :一耕地,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原为水田,后改为鱼塘、菜地的水田、靠天然降水种植旱作物的土地;二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的土地;三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四其他土地,指除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2. 耕地年产值划分:耕地统一按年产值1500元/亩的标准进行计算补偿。

  3.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计付标准

  (1)收耕地,按该耕地年产值的25倍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按10倍补偿,安置补助费按15倍补偿。

  (2)征收果园或者其他经济林地,按耕地年产值的12倍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按8倍补偿,安置补助费按4倍补偿。原属耕地的,按同类土地补偿标准补偿。

  (3)征收非经济林地,按耕地年产值的6倍补偿。其中土地补偿费按4倍补偿,安置补助费按2倍补偿。

  (4)征收未利用地,。

  (5)。

  5. 土地征收补偿及青苗补偿、房屋(住宅)及附属设施等拆迁补偿、个别特殊的建(构)筑物拆迁补偿、坟墓迁移补偿、其他补偿和房屋附属物及建(构)筑物补助、房屋二次装修和房屋附属物补偿的标准详见附件。

  (七)文件适用范围和搬迁补偿协议的签订主体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永安市洪田经黄龙至忠洛公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本实施方案所涉及到与产权人的征地搬迁补偿协议,由洪田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

  (八)实施方案解释权和实施时间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永安市洪田经黄龙至忠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指挥部。本实施方案自下发之日(2020年8月7日)起执行

  四、出台政策过程

  ;

  ,充分征求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意见;

  ;

  ,实施时间从2020年8月7日起执行。

  附件:

  1. 土地征收补偿及青苗补偿标准

  2. 房屋(住宅)及附属设施等拆迁补偿标准

  3. 个别特殊的建(构)筑物拆迁补偿

  4. 坟墓迁移补偿

  5. 其他补偿

  6. 房屋附属物及建(构)筑物补助指导单价表

  7. 房屋二次装修和房屋附属物补偿指导单价表

  洪田经黄龙至忠洛公路工程征迁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0日

  附件1

  土地征收补偿及青苗补偿标准

  (一)耕地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种类

项目

年平均

亩产值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合计

倍数

标准

倍数

标准

倍数

标准

耕地

1500

10

15000

15

22500

1

1500

39000

  (二)果园和其他经济林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按12000元/亩补偿(即1500×8)。

  2.安置补助费按6000元/亩补偿(即1500×4)。

  3.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分为两种情况,成片果树未产果的,按其工本费的2倍补偿;已产果的,根据果树的生长周期和树势的盛衰,按其征收前四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补偿。

  单位:元/亩

种类

项目

年平均亩产值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

未产果

已产果

柑橘

2300

12000

6000

4600

9200

  (三)零星果树补偿标准 单位:元/棵

品种

规格

枇杷

柿子

杨梅

金桔

梨树

柚子树

桃树

李子树

麻椒

桔子

葡萄

早蜜桔

石榴

盛产

205

195

195

185

170

150

170

120

50

155

185

300

320

出产

145

140

145

105

120

90

120

85

30

110

100

200

210

未产

80

85

80

50

70

40

70

40

10

30

20

60

75

品种

规格

梅子树

酸枣

蜜枣

脐橙

柰树

芦柑

板栗

茶籽树

盛产

185

210

165

155

160

155

190

70

出产

100

100

100

100

80

115

145

40

未产

50

50

50

110

25

40

40

20

  说明:1.零星果树的补偿已含青苗费、安置补助费。

  2.,出产树冠直径1米-,未产树冠直径1米以下,且标准种植一年以上。

  3.,,且标准种植一年以上。

  4.非规范种植(未挖穴、建堆)的果苗、绿、麻竹苗,补偿标准2元/株。

  (四)零星珍稀树种补偿标准

  1.庭院零星花树种补偿标准一览表

规格

种类

乔木(含常绿落叶):白玉兰、广玉兰、紫玉兰、天竺桂、栾树、杜英、银杏、无患子、鸡冠刺桐、榕树

花灌木:夹竹桃、碧桃、木芙蓉、茶花、木槿、鸡爪枫、紫薇、樱花、花石榴、红要枫、含笑、月季、扶桑、三角梅、一品红等

棕榈科植物:皇后葵、薄葵、美丽针葵、华棕、棕葵、苏铁

针叶树种:雪松、罗汉松、红豆杉、水杉、各类柏类树种

胸径25-40cm

200元/株

胸径2-3cm

60元/株

头径25-40cm

200元/株

胸径20-39cm

200元/株

胸径10-24cm

100元/株

胸径1-2cm

30元/株

头径10-24cm

100元/株

胸径10-19cm

100元/株

胸径5-10cm

30元/株

10元/株

头径5-10cm

30元/株

胸径5-10cm

40元/株

特小

胸径5cm以下

5元/株

3元/株

头径5cm以下

3元/株

胸径5cm以下10元/株

  2.香樟、楠木等树种补偿标准

种 类

胸 径

桂 花

香樟、楠木类

柳杉、柏树和

水杉类

60-79cm

1500元/株

800元/株

40-59cm

1000元/株

400元/株

300元/株

20-39cm

700元/株

300元/株

200元/株

10-19cm

400元/株

200元/株

100元/株

5-10cm

100元/株

40元/株

40元/株

5cm以下

树高2米以上

40元/株

按阔叶树标准补偿

树高1-2米

30元/株

树高1米以下

20元/株

  注:胸径80cm以上的特大树木补偿及办理珍贵树木采伐或移植审批手续所需的手续费用,个案协商研究确定。

  (五)在耕地上种植绿化及珍稀苗木移植费用

  单位:元/亩

种类

项目

胸径2cm~5cm

胸径5cm以上

绿化及珍稀苗木

2000

3500

4500

  (六)非经济林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按6000元/亩补偿(即1500×4)。

  2.安置补助费按3000元/亩补偿(即1500×2)。

  3.征收林地的林木补偿费标准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闽政〔2012〕57号)的规定:本方案对征收林地的林木补偿费标准,用材林中的中林按成熟林亩材积产值的百分之四十补偿,用材林中的成熟林按其亩材积产值的百分之三十补偿;竹林按产值的二倍补偿;防护林按用材林同类林木标准的四倍补偿。

  单位:元

种 类

平均亩产值

青苗补偿费

杉林

成林

6730

按平均亩产值的30%

2019

中林

按平均亩产值的40%

2692

桉树

成林

3000

按平均亩产值的30%

900

中林

按平均亩产值的40%

1200

硬阔

成林

4400

按平均亩产值的30%

1320

中林

按平均亩产值的40%

1755

竹 林

2300

按平均亩产值的2倍

4600

  (七)其他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按2250元/亩补偿(即1500×)。

  征地通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和附着物及抢建的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附件2

  房屋(住宅)及附属设施等拆迁补偿标准

  (一)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取得合法手续的被拆迁房屋住宅按建筑重置成本补偿,补偿单价测定为砖混结构1050元/㎡、砖木结构970元/㎡、木结构860元/㎡、土木结构750元/㎡。

  (二)房屋附属物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附件1:房屋附属物及建(构)筑物补助指导单价表)。

  (三)房屋二次装修和房屋附属物补偿标准(附件2:房屋二次装修和房屋附属物补偿指导单价表)。

  附件3

  个别特殊的建(构)筑物拆迁补偿

  (一)庙宇(含民主庙、土地庙)、道教用房等建(构)筑物补偿标准,参照房屋住宅标准补偿。

  (二)笋厂、果园、鱼池看守房和其他农业生产性用房,且有前后门、窗,有水泥地板,有隔墙隔间,通电通水的按管理房项目补偿。

  电站、工厂、农场、饲养场等企业搬迁补偿,由拆迁单位委托有资质中介机构评估,经双方协商确定补偿价格,并签订协议,限时自行迁移或拆除,协商不成的申请法律裁决。

  附件4

  坟墓迁移补偿

  (一)土坟每座1200元。即指每座坟墓(洞穴)中,葬埋1个金斗或棺木,且年限较久可拾骸入金斗,如同穴中另有安放金斗合葬的按其实际情况每增加1个(金斗)加迁移补助费200元。安(悬)放于天然岩洞(阶)、路旁无挖洞穴的金斗,每个迁移补助费200元。

  (二)土坟(洞穴)中葬埋棺木,且年限未到不能拾骸入金斗的,确需移棺的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乡镇指定的安葬地或公墓安葬,每例另加移棺补助600元。

  (三)砖混结构的坟墓每座2400元。如同一座墓(洞穴)中存在一墓多葬或棺金合葬的,参照上述第一、二条给予加发迁移补偿。

  (四)三代以上坟墓在补偿标准上加发补助费1000元/座。对于年代久远的,涉及人员较多,墓碑标志明显,管理水平好,建造考究有影响的祖坟,迁移补助费可以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经会议研究确定。

  (五)在迁坟公告限定时间内逾期未迁移的坟墓,作无主坟墓处理。无主坟墓由坟墓坐落地的镇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当地殡仪人员迁移,统一编号安葬到指定的地点。迁坟中发现重要文物应向镇政府报告。迁移补助费参照上述相应标准,造册上报核销。

  附件5

  其他补偿

  (一)临时用地补偿费:工程建设项目批准用地范围以外的施工场地等,按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颁布的《福建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试行)》(闽国土资文〔2005〕68号)执行。逐年补偿的临时用地补偿费,第一年统一按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补偿;第二年起耕地的用地补偿费为1500元/亩·年,果园或其他经济林地按耕地补偿标准的80%计算。

  (二)项目建设需要临时用地的,由用地单位按所占用土地的类别、面积、使用期限,签订使用协议,支付地面物补偿费,逐年支付土地补偿费,并按规定缴纳复垦押金,使用林地的应按标准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附件6

  房屋附属物及建(构)筑物补助指导单价表

序号

项 目

结构

单位

单价

(元)

序号

项 目

结构

单位

单价

(元)

1

杂房

砖木结构

360

6

围墙、围护

干砌石

m3

90

土木结构

300

砖砌围墙12砖

40

木结构

330

干砌台阶

30

2

畜牧栏

砖砌结构

150

7

厨卫设施

双锅

500

砖木结构

120

单锅

350

土木结构

80

8

蓄水池、化粪池

砖砌结构

130

木结构

100

砖混结构

160

3

卫生间

砖木结构

360

9

排水沟

水泥

m

30

木结构

330

10

家装设施

吊顶

160

4

室外晒坪

室外瓷砖

70

扣板

35

水泥坪

40

11

搭盖

30

土坪

20

12

洗衣池

70

5

房基围护

干砌石

m3

170

13

沼气池

2200

浆砌石

220

14

电烤设备

300(搬迁费)

  附件7

  房屋二次装修和房屋附属物补偿指导单价表

项 目

单位

单价

(元)

序号

项 目

单位

单价(元)

1

花岗岩、大理石

地板

黑大理石

150

8

吊顶(含压边线条)

原木(造型)吊顶

100

安溪红

65

玻璃吊顶

80

枫叶红

110

胶合板吊顶

40

印度红

260

纤维板吊顶

25

进口大花绿

260

扣板吊顶

35

樱桃红

60

PVC材料吊顶

40

西洋红

45

石膏板吊顶

40

2

水磨石地板

嵌钢条

60

铝塑板集成顶

90

普通

50

矿棉板吊顶

150

3

瓷砖

地板

玻化砖

120

老式木板吊顶

30

普通红砖

70

9

吊柜

原木(面防火板)

160-180

白瓷砖

30

其他

80

花瓷砖

60

10

壁橱

原木板

160-180

马赛克

25

三和板、夹心板、人造板

110-130

4

其他室内地板

金刚板

45-80

木质组合板

110

仿实木金刚板

100

制作门利用墙面

50

杂木拼条

110

水泥厨

150

杉木拼条

80

11

深度≥60cm固定衣橱

模板

250

实木地板

180

高中档胶合板

200

老式木楼板

50

普通胶合板

150

复合地板

60

纤维板

120

地塑

5

12

窗帘盒(有吊顶不重复计算)

m

20

5

墙裙、墙面砖

胶合板

40

13

窗帘条杆

m

10-15

纤维板

30

14

瓷砖洗脸盆

洗脸盆

80

实木

50

带脚洗脸盆

120

PVC材料

50

汉白玉台面盆

135

厨、卫、阳墙面砖

40

15

不锈钢盆

单口

120

双扣

200

6

油漆、涂料

水泥漆、乳胶漆

15

16

蓄水池

砖砌

130

油漆

8

混凝土

160

涂料

5

17

洗衣池

70-100

喷塑

12

18

卫浴

蹲盆

60

7

压条(吊顶压边不重新计算)

实木板

15

坐式马桶(含水箱)

200-400

人造板

5

普通浴缸

800

石膏压条

10

镜面

60-80

不锈钢

3

石膏造型花

15

  房屋二次装修和房屋附属物补偿指导单价表

序号

项 目

单位

单价

(元)

序号

项 目

单位

单价

(元)

19

商品门

300

26

350

塑钢门、铝合金门或墙

250

250

面板喷漆包门

160

150

其他包门

100

铝合金卷帘门

150

27

水泥雨坡

60

铝合金纱门

80

阳光板雨坡

110

木纱门

30

白铁皮雨坡

50

庭院木门、单开铁门

160

不锈钢雨坡

150

庭院大铁门

200

20

高级防火防盗门

550

28

钢架棚

80

一般防火防盗门

350

竹架棚

40

方管、钢管栅门

200

木棚、竹棚

30

不锈钢栅门

250

石棉瓦

50

不锈钢双开大门

700

21

阳台围护铝合金窗

210

29

琉璃瓦

40

阳台围护塑钢窗

200

彩钢瓦

120

阳台围护木窗

60

水泥预制块

50

木纱窗

40

水泥瓦、瓦片

70

铝合金、塑钢纱窗

55

30

空调

120

液化气热水器

50

22

铁管、方管

60

电热水器

50

20水管、钢管

60

太阳能热水器

300

25以上水沟

80

闭路电视终端

100

不锈钢

100

固定电话

50

23

花岗岩台面

250

宽带网

80

缸砖台面

150

31

磨石子水斗

20

瓷砖台面

100

陶瓷水斗

50

24

双锅柴灶

500

瓷立式水斗

80

单锅柴灶

350

不锈钢单斗

150

煤灶

70

不锈钢双斗

300

25

烟囱

20

钢化玻璃组合斗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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