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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

关于刘世瑞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2023年02月24日 10:07 (星期五) 来源: 三明市清流县人民政府
核心提示:坐落于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9号5幢2单元304室(房权证清字第4773号,清国用2005字第7120号),房屋建筑面积76.96平方米的不动产权利人为夏天仁、刘世瑞,夏天仁(被继承人)于2023年2月18日死亡。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人:夏丽玲。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坐落于清流县龙津镇长兴中街259号5幢2单元304室(房权证清字第4773号,清国用2005字第7120号),、刘世瑞,夏天仁(被继承人)于2023年2月18日死亡。继承人刘世瑞持相关材料申请上述继承不动产登记,我机构依法受理了该登记申请,并已通过审核,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清流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人:夏丽玲
联系电话:0598-5325509
特此公告。
清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