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心提示:由村级土地协管员负责辖区土地用途巡查监管、特别是耕地用途管制巡查监管,河长(河道管理员)负责河流两岸蓝线范围内土地用途巡查监管,林长(护林员)负责林地土地用途巡查监管,路长(道路巡查员)负责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的土地用途巡查监管,防止土地违法用地问题发生,织密违法用地监管网络。(四)巡查报告机制。
各村(居):
现将《中村乡违法用地清理整治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元区中村乡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
中村乡违法用地清理整治长效机制工作方案
根据《三元区违法用地清理整治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元政办发明电〔2022〕28号)文件要求,为建立健全违法用地整治和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切实保护耕地和林地等土地资源,结合本乡实际,现就建立违法用地清理整治长效机制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健全机制、确保长效”的“两违”管控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拆除、第一时间追责”的总体要求,建立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目标责任体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控制源头、快速处置、协作配合、严肃追责,实施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为“构筑幸福山水城,建设活力新三元”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土地联合巡查机制为核心,以“路长”“河长”“林长”“房长”等为基础,明确管理范围和管理责任,实行乡村联动、属地管理,强力推进全乡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努力实现新增违法用地“零”增长,存量违法用地逐步消除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机构
(一)试点推进土地联合巡查机制。土地联合巡查机制是在全乡土地资源分层级设置网格,建立以村(居)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当前的主要任务是推进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乡主要领导、各村(居)书记、各村(居)民小组长分别为本辖区一级、二级、三级土地巡查负责人。设置中村乡土地联合巡查机制办公室,负责处理“土地联合巡查制”日常事务,制定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指导并落实村、社区巡查责任制,及时上报信息,开展督导考核。土地联合巡查机制办公室设在乡村建站,林业、交通、水利等各有关股室和各村(居)书记为成员。
(二)乡自然资源所、交管站、水利站、林业站等各站所要各自按照法定职责以及《三元区关于建立健全土地规划建设执法共同责任机制实施意见》(元政文〔2022〕44号)的要求,配合土地联合巡查办开展违法用地日常巡查及清理整治工作,并承担本乡违反土地管理、交通运输、水利、林业等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处置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
(一)目标考核机制。乡土地联合巡查办负责将区级下达的违法用地清单下发至各村(居)。各村(居)要积极配合乡土地联合巡查办开展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各村(居)开展日常巡查、制止上报及配合乡政府将违法用地清理整治情况纳入村级工作绩效综合考评计分。
(二)联席会议机制。乡分管领导定期召集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安排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研究处置重大违法用地行为,决策查违控违工作重大事项。
(三)联合监管机制。由村级土地协管员负责辖区土地用途巡查监管、特别是耕地用途管制巡查监管,河长(河道管理员)负责河流两岸蓝线范围内土地用途巡查监管,林长(护林员)负责林地土地用途巡查监管,路长(道路巡查员)负责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的土地用途巡查监管,防止土地违法用地问题发生,织密违法用地监管网络。
(四)巡查报告机制。乡土地联合巡查办每周要以村组和社区为单位,组织巡查队伍开展至少1次日常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收集汇总,巡查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乡土地联合巡查办公室每月28日通过政务平台向区土地联合巡查办报告工作信息、巡查情况。各村(居)巡查人员如发现违法用地,应在第一时间向乡土地联合巡查办报告,并同时采取制止措施;乡土地联合巡查办对违法用地应在第一时间对违法用地处置。
(五)禁办机制。乡行政审批部门应严格审查,对单位(个人)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资料,凡不符合报批条件的,一律不得审批;不得违规办理单位(个人)危房鉴定。在征收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时,对违法用地一律不予补偿。乡土地联合巡查办不得对违法用地知情不报;在违法用地处置决定执行完毕前,不得为违法建筑办理宅基地审批及用电审批等手续。
(六)补助机制。年终根据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综合评分情况对各村(居)进行补助,对全年无违法用地的村(居);对被部、省卫片拍摄并确认为违法用地的村(居),由村委承担“进出平衡”开发耕地及相应测量等费用。补助机制从2023年1月1日正式执行,并根据上级政策作调整。
(七)追责机制。各村(居)和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职,勇于作为,敢于担当,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对查控违工作不力的要在第一时间严肃予以追责:
(居)对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中,存在配合不力、推诿扯皮现象的,按情况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并取消年终村级工作绩效综合考评评先资格;
(居)发生新增违法用地,7日内未发现、未报告、未制止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所在村(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追究所在村(居)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
中村乡土地联合巡查办公室成员名单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中村乡违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中村乡土地联合巡查办公室。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晨毅(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叶 雯(乡人大主席)
李和平(乡统战委员、人武部长)
郭兆宇(乡派出所所长)
邓长华(乡副乡长)
成 员:罗朝勇(乡国土负责人)
张 胜(乡乡村振兴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家锋(乡应急办主任、交管站站长)
吴泽金(乡村建站干部)
吴长钰(乡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在煜(乡供电所所长)
肖建烘(乡林业站站长)
梁茂荣(中村村书记、主任)
钟建南(白水村书记、主任)
沈建明(回瑶村书记、主任)
林爱珠(南坑村书记、主任)
庄金如(埔头城村书记、主任)
罗坦迁(居阳村书记、主任)
庄文光(松阳村书记、主任)
陈振橙(前村村书记、主任)
庄建良(张坑村书记、主任)
张焕坤(米洋村书记、主任)
罗家棋(筠竹村书记、主任)
罗秀英(大焙坑村书记、主任)
林家仁(吉峰村书记、主任)
邓尔智(杜水村书记、主任)
余炳辉(蕉坑村书记、主任)
张树榴(坑源村书记、主任)
张钟徵(顶太村书记、主任)
张陵金(草洋村书记、主任)
刘秀红(思源社区书记、主任)
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事务,办公室主任由罗朝勇同志兼任。